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1个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这份规划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及文体服务保障等九大民生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
在房地产领域公共服务方面,规划提出“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还要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公共服务系统的规划,也是我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
针对规划,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在会上表示,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公共服务历来关乎民生、连接民心。
“人民群众期待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
为确保把有限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规划系统梳理了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和发展重点,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
在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项目上,根据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
到2025年,住有所居领域需完成三项指标要求:实现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类达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应保尽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由2020年的5.9万个提升为约21.9万个。
具体部署为: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读道,住有所居中,规划提出了1个约束性目标,2个预期性目标。其中,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要“应保尽保”,这是约束性目标,意味着一定要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也要“应保尽保”,但不是约束性的,而是预期性的。
他认为,当前棚户区改造高峰期过去,未来棚户区改造会全面向老旧小区改造转变。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补短板”重点会放在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有选择有重点推进精品项目发展。
帮助1300万人缓解住房困难
近年来,住建部不断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重点城市2021年筹集93.6万套(间),预计可帮助2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潘伟表示,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
去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改革已在多个大城市落地。2021年7月中旬开始,苏州、广州、成都、深圳、常州、重庆被住建部确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试点城市,并先后启动了试点工作。
这些试点地区围绕“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一视同仁”,相继提出灵活就业人员、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按月还房租等便利措施。
社会力量和国有经济双驱动
“十四五”时期,人口生育和老龄化水平亦成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规划指出,当前我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分布仍然不够匹配。
在幼有所育方面,规划提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2020年,我国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是1.8个,预计到2025年提高到4.5个。这是规划所列“十四五”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主要指标预期增幅最大的指标之一。
在老有所养方面,规划指出,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全面保障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公共服务需要财政投入,钱从哪里来?规划提出,原则上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由举办事业单位提供。“考虑到一些地区财政压力,可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模式解决政府财力不足而社会资本活跃的矛盾。”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建议。
规划亦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放开放宽准入限制,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规划还强调,发挥国有经济作用。支持参与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壮大产业集团、做大做强品牌,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